哪些情况采用询价

时间:2025-01-13 00:49:21

询价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当采购的货物具有统一的规格和标准,且现货货源充足,价格波动较小,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采购需求明确,供应商资质及提供工程、服务的差异对完成采购项目影响轻微:

若采购需求清晰明确,供应商之间的资质和服务差异对项目的完成影响不大,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后无合格中标候选人:

在公开招标流程结束后,如果没有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或没有供应商参与竞标,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无供应商参与:

若公开招标过程中没有任何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重新招标仍无法达成协议:

在多次重新招标后仍无法达成共识或达成协议,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项目独特,无法明确需求:

对于因项目独特性而无法明确具体规格或需求的情况,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无法预先计算商品或服务总价:

在招标前无法准确估算商品或服务的总价,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时间和资源无法满足紧急需求:

若公开招标所需时间和资源无法满足紧急需求,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技术复杂、特性独特,难以确定详细规格:

对于技术复杂、特性独特的项目,难以明确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招标耗时过长,不满足紧急需求:

若招标过程耗时过长,无法满足用户的紧急需求,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无法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若因某些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在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时,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一:

若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在原合同金额范围内,可以采用询价采购。

综上所述,询价采购方式适用于多种情况,主要适用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紧急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