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受理: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进行受理。
初步审核: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对商标申请的初步审核。
异议公告:
初步审核通过后,商标局会进行异议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
核准注册:
异议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核准商标注册,并发放商标注册证。
注册公告:
核准注册后,商标局会进行注册公告。
此外,商标注册程序分为 必经程序
和 特别程序
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异议公告、核准注册、注册公告。
特别程序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这些程序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特定问题时的补救措施,并非必经步骤。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商标图样等,并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注册商标在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可能会被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