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并且需要经单位签字盖章。
《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1寸免冠近照1张。
可采信的病史资料。
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后签字盖章,同时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通知鉴定单位。
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鉴定费。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工伤鉴定证明等。
填写病退申请表,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病情描述等内容。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医疗证明材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处方单等。
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职业病鉴定意见、工伤认定书等。
其他附加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包括人事变动、社保转移等。
领取待遇,按照规定领取病退人员的相关待遇。
建议您在办理病退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病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