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快递公司或快递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与审查
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在4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批准则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则提供书面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登记与注册
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准备公司注册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
注资与开户
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并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其他手续
申请电话、买传真机、电脑、印制运单、招聘业务员、接线员等。
若拟投入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等。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加盟与许可
确认想要申请的快递品牌是否接受加盟,并了解当地是否有已经存在的代理点。
若选择加盟,则向快递总公司直接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加盟材料。
场地与设备
找到合适的位置,并租赁或购买合适的场地进行装修和布置。
购买快递操作所需的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称重器等,并整理客户信息。
宣传与培训
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如张贴海报、派发传单、在社交媒体上宣传等。
培训员工掌握快递操作流程和服务技巧。
运营与管理
确定经营方式,如自主经营或加盟某快递公司品牌点。
安排派件和寄件流程,确保快件能够准确、及时地送达客户手中。
以上步骤和准备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