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是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的。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累积记分制度,即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具体扣分情形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有详细规定,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建议您在处理交通违章时,查阅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获取准确的扣分标准和相应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