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啦

时间:2025-01-16 07:18:48

如果您遇到环境污染问题,可以根据污染类型和发生地点向相应的部门进行投诉:

废气污染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

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

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扬尘污染

城市市区建设施工或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水体污染

市政管网设施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

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

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

固体废物污染

一般程度的固体废物污染由环保部门受理。

噪声污染

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由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噪声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船舶噪声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情况

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

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问题,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您可以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进行投诉,或者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或网络举报平台进行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