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反映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负责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的政府部门,一般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办理该业务的为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劳动监察机构会责令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单位仍不缴纳费用的情况下,移送至社会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强制征收。
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政务大厅或拨打12333电话查询投诉补缴的办公地址,并携带相关证件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现场填写申请进行投诉补缴。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或联系社会保险经营管理机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机构寻求帮助。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账户查询,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在必要的情况下,员工还可以依法选择退出当前的用工关系,并通过法律渠道向用人单位提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请求。
建议首先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如果问题仍未解决,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