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绝对令的时间 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时间线:
一般需要半年时间:
申请人在收到暂准令后,有半年时间考虑是否转为绝对令。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申请,法院可以随时按双方的意愿取消命令或等待申请人提交转绝对令的申请。
3个月:
在某些情况下,如香港协议离婚,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需要等待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
6个星期(约1.5个月):
在香港,如果法庭已经颁布了暂准判令(Decree Nisi),在判令发出的6个星期冷静期后,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转为绝对判令。
综上所述,申请绝对令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程序。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