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其分居时间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连续计算分居时间:
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间又重新同居,那么应当从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分居时间。
从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算:
分居时间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直到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的当天止。
分居的连续性: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不能累计计算。如果期间有短暂的重新同居,那么之前的分居时间应当终止,从重新分居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分居满两年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之一。如果夫妻仅仅是分居了半年,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
综上所述,分居半年并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要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离婚,夫妻需要分居满两年。在分居期间,双方应当保持独立生活,不再一起居住,包括不同房、经济上各自独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