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进京证的日期填写错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更正:
联系当地派出所 :您可以联系您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信息变更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在派出所,您需要填写《信息变更更正表》。
提供证明材料:
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原《北京市工作居住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在京住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过程: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会在《信息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领取新证件:
您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至受理单位领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旧版通行证)和新的《信息变更更正表》,按要求填写后交回受理单位留存。
注意事项
目前只允许外地小客车网上办理电子进京证,其他车辆仍需到检查站窗口办理。
电子进京证一旦申请成功,无法更改日期,但可以延期一次,延期的有效期为5天。
如果进京证日期错误,您不能重新申请,但可以在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即在进京证有效期的第6、第7天或是过期后的第1天)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