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的认定标准如下:
人数较多:
犯罪团伙成员必须达到三人以上,且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经常纠集:
犯罪团伙成员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有预谋:
犯罪团伙成员在实施犯罪前通常会有预谋,而不是一时冲动。
社会危害性严重:
不论犯罪团伙作案次数多少,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犯罪团伙中必须有明显的首要分子,该首要分子可能是纠集过程中形成的,也可能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此外,对于犯罪集团的成员,根据其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对单一的犯罪集团,应按其所犯的罪定性;对一个犯罪集团犯多种罪的,应按其主罪定性;犯罪集团成员或一般共同犯罪的共犯,犯数罪的,分别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
在量刑上,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综上所述,认定犯罪团伙需要综合考虑人数、活动特点、预谋程度、社会危害性和首要分子等因素,以确保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