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有效活期存折账号复印件;
小一寸相片若干张;
《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
提档
如果档案在街道,需凭《失业证》到所属街道提取档案。
申请退休
向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或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审核与批准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退休手续。
领取退休待遇
退休后,每月凭《退休证》和《养老金领取证》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养老金。
请注意,退休手续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且需确保养老保险缴费满足规定年限。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