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省内转出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号),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如果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账户且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填报退款申请表后,同步删除其他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记录,对应的个人账户退返给参保人。
跨省转出
办理条件:办理时属于已停保状态,符合转入地的相关转入规定。
转出流程:
1. 在广州市税务部门办理停保(若确认已停保即不需要操作本步骤)。
2. 新就业地参保后持相关资料(包括广州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转入地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审核信息确认后发《联系函》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4.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下载《联系函》,核对信息生成转移《信息表》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5.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并下载《信息表》完成审核受理确认。
6.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指令,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7.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移基金后,核对转移金额,并办结确认。
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医疗保险转移
医疗保险转移与养老保险的转移流程基本一致,不过参保人需要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后,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参保并拿到社保卡后才能带齐资料到当地的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转入。
临时账户转一般账户
条件:户籍从原籍迁移到广州。
流程:
1. 准备材料:参保者需准备户籍迁移证明、身份证、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向广州市社保部门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申请过程中,需填写相关表格并说明转换账户的原因和目的。
3. 审核材料:广州市社保部门会对参保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户籍迁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广州市的社保政策要求。
4. 办理转移接续:审核通过后,广州市社保部门会与原参保地的社保部门联系,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这一过程中,参保者的社保缴费记录将被转移到。
建议:
参保人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务必提前了解转入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转移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