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探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
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
了解探视时间和规定
探视时间一般由监狱统一安排,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时间均可探监。
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的次数最多两次,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
提交探视申请
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可能需要提供探视者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
监狱同意后,会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视时间。
遵守监狱规章制度
探视时需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传递各类违禁物品或信息。
探视时间一般控制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具体时长可能因监狱规定而异。
其他注意事项
一般只有罪犯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以探视,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一般不得探视。
探视时,需携带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探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