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摊销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摊销期限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其摊销期限通常不超过20年。
如果法律、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了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则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若法律无有效期限,但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了受益年限,则按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若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则按经营期摊销。
若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则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和生产总量法等。
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
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摊销的会计处理
购买商标时,账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某某商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每个月进行摊销时,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累计摊销-某某商标。
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企业可以合理地摊销商标,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也有助于合理规划税务和降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