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金额应该按照 规定的中文大写数字金额进行书写。具体规范如下:
大写数字金额:
应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包括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字样,不得使用简化字代替。
金额单位:
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当写“整”或“正”字;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也应写“整”或“正”字;金额数字到分为止的,分后不写“整”或“正”字。
人民币字样:
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且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举例说明:
2308.66元应写为“人民币贰仟叁佰零捌元陆角陆分”。
289,546.52元应写为“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7,560.31元应写为“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532.00元应写为“伍佰叁拾贰元整”。
425.03元应写为“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325.20元应写为“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这些规范确保了票据金额的准确性和正式性,避免了因书写不规范而导致的误解或退票。在填写票据时,务必严格遵守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