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变更原因时,应当具体、清晰地说明变更的情况和理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变更原因及其填写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
变更原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不可抗力
变更原因: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情势变化
变更原因: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当事人违约
变更原因: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意思表示不真实
变更原因: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其他原因
变更原因: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户主变更
变更原因:人员变动(如结婚、离婚、死亡等)或户籍迁移(如搬家、工作调动等)。
具体说明:在每一点的最后补充具体的原因。
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
变更原因:如实填写变更了什么信息、修改了什么资料。
具体说明:例如,基本信息中户口性质、户籍地址变更了,变更原因就填户口转移。
企业名称变更
变更原因:公司因发展的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公司名称由原“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