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纪处分的并处方式主要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的并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这是最轻的处分项目。
严重警告:
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严重警告。
记过:
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记大过: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降职或撤职:
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
降衔:
对于涉及职务晋升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降衔处分。
除名:
对于极其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除名处分。
开除军籍:
对于最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开除军籍处分。
此外,对于军人打架等特定情况,除了上述军纪处分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建议在具体实施军纪处分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要注重教育和挽救,帮助违纪者认识到错误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