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期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以下是误工期计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计算方法:
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住院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至出院当天结束。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在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误工时间。
误工费的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期的证明
误工期的确定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