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相关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使用权利。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允许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定凭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允许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
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凭证,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
《房屋共有权证》
证明房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
证明房屋存在他项权利(如抵押权)的法定凭证。
《房地产权证》
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包含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
《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信息。
契税证
证明购房时缴纳的契税金额。
他项权证(在银行)
证明房屋抵押权,用于在未还款情况下银行对房屋的处置权利。
这些证件共同构成了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确保了房屋交易和使用的合法性。建议在房屋交易或办理相关手续时,仔细检查并确保所有相关证件齐全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