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以开展多种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存款业务
接受公众存款,并提供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多种存款服务。
贷款业务
向个人和企业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包括个人贷款、商业贷款、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等。
支付与结算业务
提供网银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以及工资支付、货款结算等结算服务。
理财与投资业务
提供多种理财产品,如货币基金、债券、信托等,以及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
国际金融业务
提供国际结算、外汇交易、跨境融资等国际金融服务。
其他业务
包括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基金、保险代理等业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还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上所述,银行的主要业务涵盖了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理财投资、国际金融和其他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并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