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手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死亡证明
正常死亡:医院出具的三联死亡证明书中注明“殡仪机构代收”的一联。
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或法医鉴定后出具证明。
在家中病逝: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身份证明
逝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社保证、港澳台通行证等)。
承办人(通常是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逝者生前病历。
赔偿协议书(如适用)。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五保及退役部门出具的优抚等相关证明(如逝者为困难群众对象)。
公安机关出具的遗体处理证明(如逝者涉及刑事案件)。
办理流程
将上述材料带到殡仪馆办理火化程序。
直系亲属必须到场签字,若无直系亲属,则由旁系亲属凭派出所证明到场签字。
办理丧事活动时,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殡仪馆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