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监督是指 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形式不涉及上下级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而是基于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对其主管的业务进行的专业性或行政性监督。例如,财政部就其主管的国家财政收支情况对各部委、各地区实施的监督。
职能监督的主要特点包括:
专业性:
监督活动围绕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内容进行,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职权范围:
监督活动必须在各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其法定职责。
横向与纵向:
职能监督既包括平行部门之间的监督,也包括上下级部门之间的监督。
这种监督形式有助于确保政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高效、规范地履行职责,促进政府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