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如下:
二轴车辆 :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
车货总重超过30吨。
四轴车辆:
车货总重超过40吨。
五轴车辆:
车货总重超过50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
车货总重超过55吨。
此外,超限超载的认定还需遵守以下要求: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二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三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四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五轴汽车列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的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建议
货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上述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避免因超载而引发交通事故和法律责任。
运输车辆若需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