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垄断是指整个行业的市场由一家企业完全控制的状态,具体特征包括:
唯一供应商:
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该供应商对产品或服务具有完全的控制权。
无相近替代品:
市场上没有与该产品或服务相近的替代品,或者替代品非常有限且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价格与产量控制:
由于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该供应商可以自由地决定产品的价格和产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完全垄断市场可分为两种类型:
政府完全垄断:
通常在公共事业中居多,如国有铁路、邮电等部门。
私人完全垄断:
如根据政府授予的特许专营,或根据专利生产的独家经营以及由于资本雄厚、技术先进而建立的排他性的私人垄断经营。
完全垄断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
规模经济的需要:
有些产品的生产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大规模生产可使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只需要一家厂商即可满足需要。
专利与专营权的控制:
对于厂商的专项发明创造,政府有专门的法律加以保护,禁止其他厂商擅自使用其专利技术,形成独家生产和经营的垄断。
对生产资源的独占:
独家厂商控制了生产某种商品的全部资源或基本资源的供给,排除了其他厂商生产同种产品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完全垄断市场在现实中是极为罕见的,因为新的厂商很难进入这种市场结构,而且政府通常会采取措施来限制垄断行为,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促进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