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界定,主要指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具体来说,破坏军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
这包括通过欺骗手段骗取结婚登记,或者虽未登记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实婚姻。
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形成事实婚姻:
即使没有进行正式的结婚登记,但如果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被视为事实婚姻,构成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
这包括公开或秘密地长期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基于不正当的两性关系,通常还涉及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
破坏军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军队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的规定,破坏军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主动要求他人破坏其婚姻关系,也可能构成犯罪。同时,破坏军婚罪不仅适用于非军人和军人配偶之间的关系,还适用于两个军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但前提是双方配偶都不是军人。
综上所述,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这一行为在我国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