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法律层面
《宪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体制和基本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
《审计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
行政法规层面
《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审计法》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如《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部门规章层面
国家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
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涉及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对资料资产的封存程序和要求。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和监督。
其他重要文件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程序和责任。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时的审计要求。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审计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审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审计工作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南,确保审计活动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