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施工扰民的问题,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环保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和处罚。
具体投诉方式包括拨打12369环保热线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因施工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尤其是涉及室内装修等噪音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受到警告或罚款。
投诉方式包括拨打110城市联动进行投诉,公安局会根据投诉的噪声种类转接到相关的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负责室内装修等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若遇到装修噪音扰民问题,可以向建委进行投诉举报。
城管部门
城管部门负责处理涉及社会生活产生的噪音污染,例如空调、餐饮店等产生的噪音问题。若噪音扰民问题涉及这些方面,可以向城管部门进行投诉。
综上所述,小区施工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管部门进行投诉。建议根据具体噪音类型和来源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