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赔偿应当计入 其他收益科目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行政单位的国家赔偿金:
记入应付政府补贴款。
政府的补偿款:
一般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补偿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有余额的,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有不足的,应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上市政府补贴:
是弥补公司上市过程中的花费,且不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
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政府赔偿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具体性质和用途进行,一般情况下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若涉及专项应付款或资本公积金,则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