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国企,即国有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借壳上市等方式,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属于 国有控股企业。尽管上市国企的股权结构可能变得多元化,引入外部投资者,但国家或国有机构仍然持有相对较大的股份,并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或者虽然持股比例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因此,上市国企在性质上仍然是国有企业,只是其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可能因上市而变得更加多元化和透明。这种企业既具有商业性,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具有公益性,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