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免税的项目:
个人所得税免征项目
1.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 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
4. 储蓄存款的利息
5. 保险赔款
6. 军队干部和战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7. 干部、职工的退休费、退职费
8. 各国政府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薪金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增值税免征项目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 避孕药品和用具
3. 古旧图书
4.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其他免税项目
1. 捕捞、养殖渔船
2.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 警用车船
4. 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专用船舶
5.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减免税项目(进出口关税)
1.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2.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4.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5.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免税政策,请查询相关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