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制度通常指的是在国际关系中,为了规范某一特定领域的行为、促进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而形成的一系列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这些制度可以涵盖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以及涉及国际贸易、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国际制度:
国际公法 :国际条约法:
国家之间通过签署和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如联合国宪章。
国际惯例法:被国际社会长期实践并共同承认的法律制度。
一般原则法: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法理和价值观,如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等。
国际私法 :私人国际法:
涉及国际婚姻与家庭法、国际民事诉讼法等,用于协调和解决个人事务。
商业国际法:规范跨国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国际招投标制度 :包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相关制度、世界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联合国系统采购指南、欧盟公共采购指令等。
其他国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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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制度:
这些制度具有限制外国法适用、扩大本国法适用的作用。
国际制度的核心是多边主义和公正原则,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国家间的争端和问题,而不是通过武力和单边行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合作与发展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