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职责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评估、征收、审核、财务、撤除维稳以及优抚安置等。具体职责如下:
评估组职责
根据规划确定评估范围。
负责查阅调取被征收人房屋的原始档案和资料数据。
协调各职能部门现场鉴定房屋用途、性质,并会同征收组、审核组进行认定后报工程部办公室出具正式房屋性质鉴定表。
配合评估公司现场测量,对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进行现场评估,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负责配合评估公司对安置用房作价评估。
征收组职责
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摸底登记、调档、核对资料,并根据征收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征收发动工作方案。
负责征收发动及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拟定和协议初审。
负责组织召开征收组例会,掌握各组征收工作进度,指导、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工程部的要求如期完成征收任务。
制定征收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征收人员的考勤工作。
审核组职责
负责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审核工作。
协助评估组和征收组对争议房屋的用途、性质进行认定。
负责征收工程信息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及汇总,并上报工作。
负责已审核协议的流转及归档管理。
负责征收补偿方案的政策解答工作。
财务组职责
负责已签定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结算及日常费用收支管理。
负责向工程部通报资金运转情况,做好每阶段财务方案,并报请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管理委员会拨付资金。
按要求做好分类帐目,协调资金及时到位。
协调各方做好征收现金运转中的平安工作。
撤除维稳组职责
对所交房屋进行验收。
填写交房单及安置房屋顺序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