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男子郭某,和朋友聚会饮酒至凌晨,下午便驾驶无牌轿车上路行驶,结果在高速公路冶峪收费站被高速交警查获。3月31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通报,郭某因两项严重违法,受到合计记21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3月13日下午5时许,在高速公路冶峪收费站执勤的高速一支队四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轿车,靠近检查点后躲躲闪闪,于是立即上前,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地带检查,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1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郭某称,3月12日晚他和几个朋友聚会饮酒,一直折腾到次日2时,他认为酒劲已过,便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最终,交警对郭某作出记21分、罚款1200元、暂扣驾照的处罚。其中,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9分;饮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