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健康报】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央视新闻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根据通知,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时效。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了解多一点↓
什么是门诊预交金?
预交金与挂号费不同,指的是患者在门诊或者办理住院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以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20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此前,已有多地取消了门诊预交金,此次为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并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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