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包括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包括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营养费: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
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残疾程度和生活需要确定。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备的用具费用。
丧葬费:
根据丧葬的实际费用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需要确定。
交通费:
因治疗或相关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
因治疗或相关活动产生的住宿费用。
财产损失费:
因索赔事项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索赔事项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给予的抚慰金。
人工费:
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包括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加班劳动、人工费增长等因素。
材料费:
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材料价格上涨,以及超期储存费用等。
施工机械使用费:
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等。
分包费用:
分包商的索赔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等。
现场管理费:
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用。
利息:
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
总部(企业)管理费:
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用,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