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简易征收5%征收率减按1.5%,或按一般计税9%税率。
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征收5%征收率,或按5%预征率预缴。
出租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一般计税9%税率,或按3%预征率预缴。
小规模纳税人: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5%征收率减按1.5%,或按1.5%预征率预缴。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5%征收率减按1.5%,或按1.5%预征率预缴。
企业出租房屋、个体工商户出租非住房:5%征收率,或按5%预征率预缴。
其他个人:
出租住房:5%征收率减按1.5%。
出租非住房:5%征收率。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7%、5%或1%)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1%计算缴纳。
印花税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总结:
房屋租赁税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和计税方式根据纳税人类型、租赁物类型及取得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出租方在房屋出租前,详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