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收条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标题
可以直接写“收条”或“收据”字样。
也可以用“今收到”三个字作为标题。
正文
如果标题是“收条”或“收据”,正文应写在标题下面一行,空两格开始。
如果标题是“今收到”,正文则写在标题下,顶格写。
正文内容应包括收款的具体原因、钱款或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情况。
署名
一般需要写明收款人的姓名。
如果发送的个人或单位与收款人关系生疏,应在姓名前加上单位名称。
如果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很多,可以既写单位名称又写个人姓名。
必要时可以盖章或按指印。
日期
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具体的年月日。
其他
如果涉及有关单位,可以盖上有关单位的印章或个人的手印来证明。
如果收条是由他人经手,应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
如果收条是代他人收取,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这些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手收条,能够清晰地记录收款的相关信息,并在必要时作为法律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