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应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5-01-13 09:23:52

讯问应注意以下问题:

讲政策要有精度

深入研判讯问对象,建立清晰认知。

针对讯问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心理需要,讲明政策导向,释明政策要求。

简明扼要地讲解与其利益相关的政策,避免宏观笼统的方针。

讲纪法要有力度

明确告知对方所违反的纪律法律规定,利用纪法刚性形成震慑。

持续保持力度,讲清其即将面临的纪法后果,并通过案例强化其纪律法律意识。

讲事实要有尺度

根据案件事实及讯问对象的心理状态因势利导,让其主动如实交代问题。

适度点拨事实,产生心理压力,促使其主动交代,但不可“张榜公布”事实或只等讯问对象交代。

讲道理要有深度

讯问不仅是查清事实,也是对讯问对象的一场深刻教育。

通过讲解政策、纪法、事实,让讯问对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促使其主动交代问题。

发言谨慎,如实供述

确实没有犯罪的,不要在其他人员的压力下承认犯罪事实。

如果确有犯罪,应当如实供述,不要因“急于脱身”等原因对犯罪行为大包大揽。

主观表述要精准

回答用词要准确、真实,使用“明知”“应当知道”“不知情”等含义清楚的用词,避免使用“可能”“大概”“或许”等含义模糊的词。

不对自己的行为做价值判断

不要猜测、评论,只需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避免因揣测或评论而作出不利的供述。

讯问笔录要核实无误后签字

认真核对笔录每个文字,确认和自己所说的相符再签字。

如果发现笔录中有不一致、未记录、记录不准确的内容,可以要求办案人员添加、修改、删除。

保持冷静,不要慌张

办案人员将你控制在办公场所讯问的时间通常只有24小时,这是突破困境的黄金时期。

实事求是地讲出自己涉案的情况

不要轻易相信办案人员给画的大饼,对于任何承诺都不可轻信。

仔细核对笔录

逐字检查笔录,注意自己说过对自己有利的辩解是否记下,没有记的可以要求补记。

尽早请律师介入

尽早请律师在法律上给嫌疑人提供帮助,并确保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保护权利,尊重人格

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如自我辩护、核对讯问笔录和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在其进行自我辩护的陈述时,不要随意打断或妄加指责,耐心听取并做好笔录。

允许有误,及时纠正

当犯罪嫌疑人由于可以理解、合乎逻辑的原因,非故意造成口供与其他证据不相符时,要帮助其重新进行正确的回忆和认识。

用语规范,讯问灵活

讯问应以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提出问题,用语要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根据实际需要,可灵活运用讯问语言,以便与之沟通,使其接受讯问,予以配合。

熟悉基本案情,全面掌握证据

公诉人要对将要起诉的案件认真审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熟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讯问要有针对性

围绕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实施、实施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结果等问题进行讯问。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应问清楚同案被告人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讯问要讲究策略

根据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表现,采取不同的讯问方式。

讯问语言要通俗易懂同时又要规范,态度要严肃

考虑到被告人的文化程度、年龄、知识接受能力,使用通俗规范的语言,发问要简洁明了。

禁止刑讯逼供和诱供

讯问过程中严禁使用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指名问供等手段,确保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