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物清偿是在哪个

时间:2025-01-16 10:51:20

代物清偿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 第四百一十条,该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实现方式,包括协议以抵押或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些规定可以视为代物清偿的一种形式。

代物清偿的定义与特征包括:

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

代物清偿的前提是双方之间存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债务人不能履行原定债务时,需用其他类型的给付来替代。

须有当事人的合意:

代物清偿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合意。

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债权人需要实际接受并占有替代原定给付的物。

综上所述,代物清偿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民法典》中主要体现在抵押权和质权实现的相关条款中,具体为第四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