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点如下:
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这是最常见的办理地点,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户籍所在省的省级出入境厅:
部分省份也提供省级出入境厅作为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点,申请人可以选择到这些地点进行办理。
允许非户籍人士办理的城市:
一些城市也开放了非户籍人士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服务,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城市的规定进行办理。
全国范围内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
自2019年4月1日起,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等。
自助签注机:
申请人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签注业务,部分情况下可以实现立等可取。
建议:
首次办理: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需要亲自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异地办理:如果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选择全国范围内的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异地申请。
提前咨询: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查阅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