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后开庭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速裁程序
如果案件适用速裁程序,通常从案件到达法院开始,一两周内就能结案,并且当庭就能作出判决。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院立案后开庭时间
法院立案后开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主要由主审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和法院的工作安排来确定,但需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进行。
建议
普通程序:如果案件没有特殊情况,通常在受理后三个月内会开庭。
简易程序: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常在受理后二十天内审结。
速裁程序:案件会在一两周内开庭并当庭宣判。
请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程序,了解预计的开庭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延长的,建议及时与法院或检察院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