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泰安的取暖费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住宅:
每平方米23元,采暖期为130天。
非居民:
每平方米33.6元,采暖期为130天。
对于实施热计量的小区,居民客户在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市泰发改价格397号文件要求的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基本热价按供热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
建议:
居民用户在采暖期前提前缴纳热费,以确保顺利供暖。
非居民用户也需按时缴纳热费,以保障其供暖权益。
对于实施热计量的小区,用户需关注计量表的读数,以便在采暖期结束后按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