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的时限如下:
职工所在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结:
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