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食品的法律处罚主要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两大类,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生产食品添加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重情况: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建议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对于违法添加食品的行为,不仅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应坚决抵制和避免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