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头办理居住证明,主要分为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农村户口
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开具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并由村支书签字。
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城市户口
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开具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并由居委会主任签字。
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暂住证)
准备材料
两张白底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居住地证明。
居住证的办理程序
申报
申办人向办理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
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并在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是单位上班并且提供住宿的,只要上班的单位申报办理即可。
如果是自己租房,则由房屋出租人申报办理。
如果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申报办理。
其他暂住人员,则由本人申报办理,并且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