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终止鉴定:
发现存在特定情形 :发现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鉴定材料耗损:
鉴定材料发生耗损,且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
委托人或当事人拒不配合:
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
委托人撤销委托或拒绝支付费用:
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
其他情形:
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时,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同时退还鉴定材料。
建议
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终止鉴定,建议及时与司法鉴定机构沟通,了解具体的终止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