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医疗过错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证据:
判断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相应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措施。
评估医务人员是否尽到注意义务
包括对患者病情的观察、告知义务等。
确定医疗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由医疗行为直接导致。
收集相关证据
医疗费证据: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证据,同时要注意结合提供病历、诊断证明。
误工费证据:患者有固定收入的,由医疗机构与单位出具误工时间、误工损失收入证明;患者没有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和陪护费证据: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证据:指患者本人交通费、必要陪护人员交通费和亲属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参照当地国家机构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食宿费证据:患者在治疗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
营养费证据:应综合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依据。
残疾生活补助费证据和残疾赔偿金证据:需要获得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以证明残疾等级。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通过专业机构鉴定,明确医疗过错的责任。
寻求法律帮助
如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辅助证据
现场目击证人证言:有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法,同意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
共同封存的物证:如输液、输血、注射的器物、液体、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