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系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这是确认申请人身份的基本文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注销户口,则需要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这可以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或者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无工作单位,则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则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关系人的身份证明:
关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公证员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
如果需要证明夫妻关系,则应提交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则需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在某些情况下,如原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能需要提供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单位或街道证明:
需要居委会或街道出具的证明并盖章,作为社区层面的确认。
档案馆查询证明: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档案遗失,可能需要前往当地档案馆查询并获取相关证明。
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公证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