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可以出租给以下几种人:
财产所有权人: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将其财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取收益。
国有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人:
国有企业作为财产的经营者,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将其管理的财产出租。
典权人:
在典期内,典权人有权将其典当的财产出租以获取收益。
使用权人:
依法获得某种财产使用权的人,例如通过租赁获得使用权的人,可以将其使用权出租。
占有人:
占有人若以善良意愿将财产占为己有,也可以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
在征得原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再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
总结来说,租赁房的出租人可以是财产的所有者、国有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人、典权人、使用权人、占有人,以及在特定条件下,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出租人。这些规定确保了租赁市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益。